绿化工程

“不速之客”慢慢的变多?上海市民已见怪不怪!官方明确:有150多种最新宣布:立法
发布时间:2024-08-13 作者: 绿化工程

  一个生态和谐的城市,必然是一个人和动物和谐共存的城市。“上海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遵循保护优先、规范利用、严格监管、社会共治的原则。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,这部条例对上位法的基本制度进行了必要衔接和细化,并重在体现上海特色,助力上海“生态之城”建设,为更高水平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

  松江叶榭林地,常有獐出没。这个獐极小种群恢复与野放项目栖息地,活跃着70多头獐,工作人员种植了獐喜欢吃的黑麦草。这个生性胆小的上海“土著居民”在这里自由繁衍生息。

  城市的另一头,嘉定区浏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,茂密的树木下,十多名孩子和家长在鸟类专家的指引下,寻找着乌鸫、珠颈斑鸠、白头鹎等身影,上了一堂“沉浸式”观鸟科普体验课。

  自2013年起,上海积极探索与超大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栖息地保护模式,选择了一批生态基底好、野生动物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探索建立了一批野生动物栖息地。浏岛野生动物栖息地、叶榭獐极小种群恢复与野放项目栖息地都在其中。

  “此次立法一大亮点就是建立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制度。”阎锐说,条例将市野生动物栖息地作为立法核心内容,专门作出具体规定,形成全过程制度安排。明确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对栖息地状况做调查、监测和评估,对拟列入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名录的野生动物栖息地编制保护方案,经修复、评估后,列入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名录。明确区主管部门按照市野生动物栖息地维护技术规范等规定,来维护管理;对于建设项目可能会影响栖息地的,要求予以避让或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、减少不利影响,并明确禁止破坏栖息地环境和毁损设施设备的有关行为。

  “上海是高度城市化地区,建立具有上海特色的市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制度,为野生动物资源生存预留更多空间。”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顾晓君表示,将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栖息地修复成果,尽快建立和完善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制度,明确保护要求、管理方式和维护职责,依法严格查处破坏市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。

  野生动物栖息地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,而种种环节均需资金支撑。目前栖息地管理维护费用主要源于财政拨付、企业自筹两类渠道。有限的预算,造就了栖息地的管护水平和管理成效参差不齐。记者发现,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政府部门预算被写入法条,这将使得栖息地建设更有保障。

  松江区野生动物保护站曾被送来一只豹猫,原来是被主人家养的,豹猫性格凶猛,经常偷吃,后来主人不想养了,便将它送到野保部门,最终被上海动物园收容。

  “我们这里既有执法机关罚没的珍稀动物,也有市民捡到送来的野生动物。”据上海动物园工作人员介绍,以前收容较多的是两栖爬行类和鸟类,现在有不少狐狸、貉、貂等,更不可思议的是豹猫、薮猫等动物。

  随着市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高,慢慢的变多市民关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问题。“我们期待意外受伤的乌龟、蜥蜴,被弃养的‘异宠’动物能获得及时救护,能有一个专业而温暖的‘新家’。”在立法征询中,好几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,市民对个人已经饲养的野生动物希望有一个处理途径,建议对个人送交的野生动物,相关机构给予收容救护。

  此次立法对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作了原则规定。阎锐表示,《条例》规范了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制度,要求主管部门加强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和统筹协调,明确收容救护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职责,同时,规定相关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参与收容救护工作。

  要收容一只野生动物一般要通过一套程序——先经过一个月检验检疫,受伤的动物还会接受救护和治疗。健康或痊愈的野生动物,如果无法在野外生存,便养在园内。调研中不少人反映,市、区两级特别是区级收容救护机构有待建立完整,收容救护场所、设备、人员、技术标准等需要加强。这在立法中也有所反映。《条例》规定,对收容救护工作涉及跨区或者需要其他区予以协助的,明确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协商、积极努力配合;必要时,可以由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统筹协调。

  顾晓君说,该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市、区两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,指导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建立配备相应专业方面技术人员、救护工具、设备和药品的收容救护场所,并向社会公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及收容救护场所信息,“确保因受伤或其它原因要救护的野生动物得到及时、就地、就近、科学的救治和保护。”

  貉,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也是上海本土野生动物,因为其超强的适应力和可塑性,在繁华都市中“越活越好”。调研显示,上海至少约260个社区或绿地有貉分布,集中于松江、青浦、闵行三区。

  城市里的“不速之客”是生态环境变好的证明,却也给居民带来新的苦恼——它们会不会攻击人?居民能否投喂?……

  因为有居民乱投喂,一些小区的貉成群出现、大量繁殖。复旦大学保护生物学研究团队的一项调查发现,存在投喂野生动物和湿垃圾管理不当的小区,貉的密度可能翻番,会造成野生动物和市民生活之间的矛盾。

  早在立法征询时就有人建议,将禁止投喂野生动物写入法条。吸纳各方意见后,此次条例明确,禁止投喂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。“阻断非自然食物源,让野生动物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种群繁育,这也是出于保护野生动物健康的需要。”顾晓君说。

  针对一些野生动物在居住区内分布扩散、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,《条例》提出了应对之策:居住区内发现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异常等情况的,可以向区主管部门报告,由其组织采取措施。

  在青浦、金山等地农村,曾有一种特色小吃叫“熏拉丝”,色泽金黄、肉质细嫩、味道鲜美。以前金山等地区的饭店常常会售卖这种食物。

  2020年,熏拉丝被禁,如今已难见踪迹。当时金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商超、餐饮发放公告,禁止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熏拉丝,违反者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。“熏拉丝使用的主材蟾蜍是国家‘三有’保护动物(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),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单上,禁止食用。”顾晓君说。

  除了熏拉丝,这部法规还禁止食用哪些野生动物?《条例》明确,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,禁止食用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、交易、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。

  据悉,目前上海监测记录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50种,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超过325种,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6种。“我们将加强本市重点及‘三有’野生动物保护。”顾晓君说,已经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启动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修订工作,以保障其种群数量和种类的稳定。

  上海,地处长江入海口,湿地条件优越,处于“东亚—澳大利西亚”候鸟迁徙通道的重要中转点,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生鸟类资源比较丰富。小天鹅、白头鹤、黑脸琵鹭等“明星”物种都是本市迁徙候鸟中的常客。

  此次立法加大迁飞候鸟保护力度。条例明确,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“在候鸟迁徙高峰期,加强对候鸟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护”。

  尽管严织一张保护网,依然会有一些珍稀野生动物“漏网”。今年5月,市绿化市容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检查近百家商户,现场查获画眉、红胁绣眼、红喉歌鸲、暗绿绣眼等一批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和“三有”保护鸟类,还查获多种陆龟、蛇类、蜥蜴等野生动物,其中不少野生动物就是违法猎捕、运输而来。

  此次立法对这些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说“不”。条例明确,禁止违法猎捕、运输、交易野生动物以及从事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,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。

  野生动物保护需要全社会参与。根据条例,在野生动物栖息地,人类从事的活动应当有利于保护、恢复、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,禁猎之外,条例明确在市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禁止行为还包括:禁止开挖取土、阻断水源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;禁止破坏、损毁有关保护、监测和科普等设施设备。

  荷兰生物学家蒙诺·施图森在《达尔文进城:城市丛林如何推动进化》中说,“了解城市化与野生动物的关系很重要”。

  如何协调人与城、人与动物的关系?此次立法中反复强调的一个词是“修复”。比如《条例》中明确的栖息地修复,提出对原生状态退化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做修复,提升野生动物生存环境质量。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看来,这是一种理念上的转变,倡导在全社会树立起一种对野生动物的共同保护意识,增强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价值认同。

  近年来,在上海各大野生动物栖息地,因地制宜的生态修复,让生态环境不断改善。其中,全市森林覆盖率已从1999年的3.17%提升到2022年的18.51%,良好的生态环境底蕴,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提供了庇护环境和保护氛围,物种和数量呈现恢复性增长。

  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就是一个生动案例。自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,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均呈现恢复向好趋势。去年,长江口监测到鱼类种类达45种,较2021年增加了7种。其中,长江江豚监测数量达13头次,今年4月还监测到一头新出生的幼豚。这既得益于水生生物资源的科学养护,也基于各方力量的联动参与。比如,长江口近海水域,120余个常规渔业监测点和濒危珍稀水生生物监测点记录着“水生物种家底”,并与全流域监测科研单位共享共用,合力保护珍贵濒危物种。

  城市野生动物的保护,非一日之功,亦难凭几个人就能完成。要实现人与动物的和谐共生,还需激发市民群众参与的内生动力,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理念。这在立法中都有体现,比如条例明确本市“每年11月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,4月的第二周为爱鸟周”。条例还强调,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将“社会共治”作为保护工作原则之一,从保护巡护、宣传教育、捐赠资助、行业自律、信用管理、投诉举报等多方面,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。